华体会买球真人|华体会买球真人

编辑

今天是 English 日本語 한국어 无障碍 OA系统 网站导航 首 页 医院概况 医院简介 历史沿革 领导团队 历任负责人 院史展馆 职能部门 医院简介 历史沿革 第一时期(1897~1914)德国统治… 第二时期(1915~1925)日本侵占… 第三时期(1925.7~1945.8)抗日… 第四时期(1945.8~1948.9)解放… 第五时期(1948.9~2004.5)解放… 第六时期(2004.5~至今)医院集… 院史回顾 历任负责人 解放前医院的历任院长 解放后医院历任院长 解放后医院历任党组织负责人 院史展馆 领导团队 组织结构 医院集团 历史沿革 1897年 1915年 1925年 1945年 1948年 1953年 1959年 1967年 1982年 1984年 2007年 2019年 职能部门 吴向东 新闻中心 医院动态 科室快讯 通知公告 医院公告 招标公告 人员招聘 图片新闻 媒体聚焦 精彩视频 省医院报 通知公告 医院公告 招标公告 人员招聘 学术公益 医院动态 图片新闻 第二十届职工运动会精彩瞬间 2022年新职工入职培训开班仪式 “医”心向党 踔厉奋进 庆祝第五…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病… 山东省立医院低血磷性佝偻病病MD… 山东省医学会罕见疾病防治中心揭… 银装素裹迎初雪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庆…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组… 我院院史馆被遴选命名为“山东省… 我院离退休老干部演绎的《盛世鸿…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儿… 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医院举行“学党史 办实事”百场… 医院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 省医之秋 学校(院)纪委书记刘太来一行来… 2020年山东大学秋季专硕返院 樊… 弘扬抗疫精神 护佑人民健康 山东…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圆… 抗疫英雄,回家了! 山东省立医院第三十五个教师节庆… 塞舌尔共和国卫生部长访问山东省… 山东省立医院第二届“中国医师节… 山东省立医院“不忘初心、牢记使… 山东省立医院学科建设委员会会议 山东省立医院“不忘初心、牢记使… 全国三甲医院党务干部培训班学员… 第二届山东省卫生健康系统驻济单… 山东省立医院庆祝建党九十八周年… 山东省立医院“不忘初心、牢记使… 欢迎韩国驻青岛总领事馆安广洙领… 全国政协副主席何维一行来院考察… 山东省立医院宣传通讯员培训会召…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立医院第八次代… 2019年度“最美省医”摄影作品展 我院第十九届职工运动会暨山东省… 王荣带队参加山东省卫生应急队伍… “追溯历史描绘未来”摄影大赛作… 检查组在关节外科检查住培资料 省立糖尿病活动 交警夫妻捐肝 5.12护士节 媒体聚焦 精彩视频 科室快讯 【媒体报道·齐鲁壹点】山东第一医… 就医指南 预约挂号 患者服务 门诊患者须知 住院患者须知 医保患者须知 医学诊断、死亡医学证明服务指南 病历复印、查阅服务指南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 门诊便民措施 病案邮寄服务 医院位置 健康体检 技术引领 健康体检 专家介绍 技术引领 百年省医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成… 健康科普 科普知识 科普视频 科普知识 新型冠状病毒科普知识 爱护眼睛健康,共筑光明未来 科室导航 名科名医 特色诊疗 多学科会诊 专病门诊 中美专家国际会诊 多学科会诊 文化理念 校(院)文化 医院文化 形象理念 医患论语 医院院徽 医院院训 医院人文 职工园地 女工活动 职工风采 职工活动 院务公开 医院概况 信息公开 基础信息 资质标识 诊疗服务 行风与投诉 科普健康 院务公开 招标公告 招聘通知 患者服务 信息公开 基础信息 资质标识 诊疗服务 行风与投诉 科普健康 院务公开 招标公告 招聘通知 义诊活动 功能区域 进修申请 结果查询 病案复印 图书馆 远程医疗 文件下载 人员招聘(隐藏) 医护进修 文件下载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纪检监察 >>专项工作 >>贯彻落实九不准 >> 正文 纪检监察 部门概况 机构设置 工作职责 部门动态 专项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三重一大”工作 贯彻落实九不准 政策法规 党内及国家法律法规 医院规章制度 廉政教育 警钟长鸣 廉政文化 学习资料 他山之石 联系我们 贯彻落实九不准 山东省立医院贯彻落实“九不准”、 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4-01-06 浏览次数: 字号:+-1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任务,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贯彻落实“九不准”、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经医院党委研究,在全院集中开展贯彻落实“九不准”、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医疗服务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贯彻落实“九不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改善群众就医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二、工作目标严格遵守和执行“九不准”、强化全体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通过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加强我院医德医风建设,完善行风建设的有效措施和长效机制,树立良好的医德风尚;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三、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一)规范医疗行为。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坚决纠正服务态度差、服务效率低现象;严格处方点评制度,严禁开大处方;重点规范抗生素、激素等药品的使用,严禁不合理用药用材;根据临床需要开展相关检验检查,严禁滥检查以及重复检查行为。(二)整治乱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严禁乱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执行价格公示和医疗费用清单制度,方便患者查询医药费用,逐步建立病人医疗费用认可制。(三)规范基本药物、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临床配备使用。严格执行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集中采购,严禁网下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凡纳入全省集中采购的医用耗材,执行网上集中采购平台上中标产品,原则上不采购已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非中标产品。不得采购列入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企业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等。严禁医务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四)查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从严查处医务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购销活动中接受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好处或提成的行为,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从严查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索要和收受病人及家属“红包”问题。(五)严禁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出国(境)参加会议旅游或者变相旅游。不准参与医药产品推销活动和医疗广告发布活动。(六)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方,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七)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四、工作措施和步骤(一)动员部署(2013年12月下旬)。传达学习《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国卫办发〔2013〕49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及山东省卫生厅“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医院制定《贯彻落实“九不准”、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活动内容和工作要求。院长与党总支代表签署《山东省立医院贯彻落实“九不准”、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书》。加强宣传教育,层层进行动员,传达到每个党总支、党支部、每个科室、每位医务人员,覆盖面达到100%。(二)自查自纠(2014年1月底前)。1、医院和科室自查。突出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乱收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开单提成、开大处方、滥检查和医德医风差等重点问题,以及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医疗安全事故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进行认真排查梳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个人自查。全体医务人员要认真对照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仔细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深入进行自我剖析,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力求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解决问题。3、开展廉政谈话。围绕认清问题、纠正错误,逐级层层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无缝隙、全覆盖。医院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分别与科室主任、党总支委员、党员骨干等集体谈话,科室主任与科内工作人员谈话。对存在的思想误区,及时进行教育引导,放下思想包袱,主动说清问题,谈话作好记录(作为检查重要内容)。4、及时上缴收受钱物。凡有涉及所列有关问题的,要主动说明问题,主动上缴违规收受钱物。可选择采用实名或匿名方式,将违规收受钱物主动上缴至省卫生厅专门设立的廉政账户(开户单位:山东省卫生厅;账号:531902026410201;开户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5、签订承诺书。根据省卫生厅要求,医务人员签订自查承诺书,科室向医院做出廉洁从业承诺,医院通过办公平台、网站、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廉洁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三)专项检查(2014年3月底前)。医院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督查小组”,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2014年2月底前,医院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省卫生厅。省卫生厅2014年3月底进行全面检查。(四)整改提高(全过程)。坚持边查边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务求实效。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扎扎实实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通过办公平台、网站等方式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省卫生厅的举报电话是(0531)67876195,电子举报信箱是[email protected]。山东省立医院举报电话是(0531)68776343,电子举报信箱是[email protected]。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九不准”、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是提升医院形象的重要手段,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更是体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内容。各党总支、党支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二)加强宣传,务求取得工作实效。广大干部职工要贯彻落实“九不准”及各项规定、扎实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三好一满意”、“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等,践行医疗卫生职业精神,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加强医院廉洁文化建设,大力表彰和宣传行风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弘扬光荣传统,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树立行业新风。(三)加强监督,重在落实。医务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列入医务人员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违反“九不准”的医务人员,根据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四)完善制度,努力构建长效机制。按照中央“2013—2017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找准违反“九不准”、导致不正之风问题发生的深层次问题,抓好制度的贯彻执行,真正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做到从源头上坚决铲除不正当交易行为和行业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形成纠正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的长效机制。 上一篇: 国家卫生计委关于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 下一篇: 我院召开贯彻落实“九不准”、开展纠正医药… 友情链接 : 地址:济南市经五纬七路324号 邮编:250021 网址:www.sph.com.cn 版权所有:山东省立医院 Copyrights © 2022 sph.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531-87938911 ICP备案:鲁ICP备11002409号 版权声明 隐私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院长信箱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

华体会是AC米兰赞助商0 华体会网有信誉04 华体会平台AC米兰赞助商12 华体会是AC米兰赞助商0
Copyright ©华体会买球真人|华体会买球真人 The Paper All rights reserved.